最新訊息
房地產相關新聞
2014/12/15 | 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持有期間計算有新規定! |
2014/12/15 | 納稅義務人出售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房地,須符合特定條件始能排除課徵特銷稅。 |
2014/12/15 | 「臺北巿不動產經紀業發布不動產交易消費資訊管理規範」執行情形已更新至103年11月底,歡迎參閱。 |
2014/12/08 | 出售受贈自配偶取得之不動產,可將夫妻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
2014/12/01 | 納稅人銷售持有2年內之不動產,若非依都市更新條例分配取得之房地,仍須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2014/12/01 | 爸媽以自己資金為子女購置不動產,記得報繳贈與稅 |
2014/12/01 | 營利事業轉讓預售屋權利時,應按讓與價格全額開立應稅發票予買受人 |
2014/12/01 | 財政部核釋公同共有房屋適用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
2014/11/24 | 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之自住房地,應符合法定要件始可排除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2014/11/24 | 銷售自法院拍賣取得之房地,於計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時,以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算持有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