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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地政處修正「台北市不動產交易資訊流通服務系統會員點數換算基準」,詳如說明。 | |||||
公文編號:96091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07/6/15 下午 12:18:30 | |||
依據地政處96年6月4日北市地二字第09631378300號函。 臺北市不動產交易資訊流通服務系統會員點數換算基準 一、臺北市政府地政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建置不動產交易資訊流通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鼓勵不動產業者(以下簡稱業者)提供不動產交易資訊,以充實不動產資料庫內容,特訂定本基準。 二、業者經登錄本系統會員後,提供之不動產交易資訊,經本處依臺北市不動產交易資訊方式及審核原則規定審核通過之交易件數,可依本基準規定換算會員點數。 三、會員累計之點數,可查詢不動產交易資訊。 四、會員點數,每點以查詢1筆(棟)資料計算。 五、提供每件交易資訊項目之會員點數換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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