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
結合事業單位及公益團體,提供弱勢勞工家庭子女工讀機會,使其能自力更生,學習職場技能,並協助困境勞工家庭渡過難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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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辦理單位: |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承辦單位:人事線上股份有限公司 三、協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局所屬各就業服務中心及就業服務站、職訓局就業服務科技客服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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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實施對象: |
因失業、職災或其他因素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之勞工家庭,其子女目前就讀於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及研究所之在學學生,包括: 一、職業災害罹災勞工家庭子女。 二、失業勞工家庭子女。 三、身心障礙勞工家庭子女。 四、單親勞工家庭子女。 五、原住民勞工家庭子女。 六、生活扶助或經濟困難勞工家庭。 七、其他(經本會認定之勞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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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辦理方式: |
一、依政府採購法委託人事線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工讀機會開發、受理工讀申請、工讀媒合及工讀後輔導。 二、建置導航工讀網站及資訊系統,提供工讀求職求才登錄、媒合,提供工讀相關資訊。 三、以個案管理方式提供工讀輔導,另針對家境困難需協助者,則轉介本會「特殊勞工家庭支持服務方案」或縣市政府,提供專業服務協助。 四、結合職訓局就業服務e網工讀機會及人才資源,增加媒合機會,提供求職廠商及求才學生更周延之服務。 五、辦理宣傳與媒體行銷工作,以宣導 DM、海報、企業邀請卡、報紙或網路媒體刊登本活動訊息。 六、於北中南三區各辦理1場次「工讀導航計畫宣傳暨工讀觀念講習活動」,加強工讀教育及建立正確工讀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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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業務分工: |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福利處負責: 1. 計畫之擬訂、修正、解釋及監督事項。 2. 本計畫資訊管理系統之規劃事項。 3. 跨單位業務協調事項。 4. 計畫預算管理及經費核撥事項。 二、承辦單位:人事線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1. 工讀機會及工讀人才開發事項。 2. 工讀媒合、工讀輔導及評估轉介事項。 3. 導航工讀網站及資訊管理系統建置及管理維護事項。 4. 宣傳品製作、媒體行銷通路建立,及辦理記者會、工讀講習活動等廣宣事項。 5. 其他相關事宜。 三、協辦單位: (一)本會職訓局、職訓局所屬各就業服務中心及就業服務站:協助本計畫於全國就業e網宣導及各就業服務機構宣導事項。 (二) 職訓局就業服務科技客服中心:協助本計畫資訊系統與全國就業e 網資料匯入匯出及運用媒合事項。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協助本計畫宣導及募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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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工作期間: |
一、暑期工讀:每年七至八月實施。 二、長期工讀(含部分時間工作):全年實施,由事業單位依分派之工作性質訂定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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