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簡介 理事長的話 理監事名冊 歷任理事長 公會組織表 組織章程 委員會組織表 委員會組織簡則 行事曆
入會說明 入會及異動登錄表 會員名冊 電子報 行事曆
法規研究發展委員會 安全交易委員會 公共關係委員會 跨品牌聯誼流通委員會 教育訓練委員會 國際交流委員會 財務委員會 會籍委員會 申訴案件審議委員會 社會服務委員會 都更危老委員會
邁向合法經紀人步驟 邁向合法營業員步驟 合法經紀人查詢(內政部) 合法經紀營業員查詢(內政部)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常見問答
相關法規 2008全球不動產高峰會
請儘速繳納113年度常年會費,以利換發有效之「會員證書」及「識別標誌」。
最新訊息
請注意!自97年4月起違規廣告有登載電話號碼將依電信法執行斷話處分。
公文編號:97044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發表時間:2008/3/10 下午 07:15:12

一、台北市為維護市容觀瞻,自97年4月起,凡在本市轄區內之違規廣告物(含招牌廣告、樹立廣告、張貼廣告等)有登載電話號碼者,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將責成電信業者依電信法第8條第3項規定執行停止電信服務(斷話處分為期6個月),請查照。

二、依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97年3月3日北市都建字第097621225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