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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貴公司不動產經紀人員於執行業務對消費者需詳實解說,以避免消費糾紛。 | |||
公文編號:98046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09/3/27 上午 10:43:33 | |
一、請 貴公司加強宣導爾後從事不動產仲介業務時,對於銷售標的的物件有關主要建物、附屬建物及共同使用部份之項目與面積,請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消費者需詳實解說,以提升服務品質,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避免消費糾紛 。 二、依據地政處 |
請 貴公司不動產經紀人員於執行業務對消費者需詳實解說,以避免消費糾紛。 | |||
公文編號:98046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09/3/27 上午 10:43:33 | |
一、請 貴公司加強宣導爾後從事不動產仲介業務時,對於銷售標的的物件有關主要建物、附屬建物及共同使用部份之項目與面積,請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消費者需詳實解說,以提升服務品質,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並避免消費糾紛 。 二、依據地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