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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 會員公司推薦所屬員工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舉辦99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 | |||
公文編號:99026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0/2/3 上午 11:56:34 | |
一、請 貴公司於99年2月12日前將推薦資料(選拔表、佐證資料一式十份及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乙份;相關資料參考網址http:www.cla.gov.tw)送達本會綜彙,俾辦理推薦事宜。 二、「99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及相關推薦表格詳如附件。 三、依據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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