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請 貴公司督促所屬不動產經紀人員自律,以提升本業執業形象。請 查照。 | |||
公文編號:99052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0/3/22 上午 09:45:54 | |
一、為提升本業執業形象,請貴公司督促所屬不動產經紀人員自律,勿不當利用土地登記及地價電子資料謄本之住址資料侵擾所有權人。並請 貴公司加強宣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與相關規定執行業務。請查照。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9年3月17日北市地權字第09930573501號函依台北市單一申報窗口市長信箱MA201003120172號電子郵件辦理宣導。
三、隨函附上「市長信箱申訴信件影本」及「地政處函文」。
  |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