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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宣導!請 貴公司約束所屬經紀人員不得為過度侵擾之行為。請 查照。 | |||
公文編號:100075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1/8/1 下午 06:47:40 | |
一、臺北市政府地政處接獲民眾陳情本會×家會員公司經紀人員頻向住戶詢問賣屋意願,因此造成住戶嚴重困擾而投訴,請貴公司督導所屬不動產經紀人員務必遵守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不得有不當侵擾消費者之行為,以免損及企業形象。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處100年5月20日北市地權字第10031416801、10031416802號函依民眾100年5月16日市民熱線(信件編號:UN201105160592)辦理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