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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基隆河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商業區及娛樂區均不允許作住宅使用,請查照。 | |||
公文編號:100176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1/11/16 下午 05:17:49 | |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處100年11月8日北市地權字第10033177300號函轉臺北市政府100年9月14日府授政三字第10031177100號函送臺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第23次工作會報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0年11月4日北市都規字第10038280000號函辦理。
二、本市基隆河大彎北段地區都市計畫商業區及娛樂區均不允許作住宅使用,相關內容請上「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網址,文號輸入:09126159700即可查詢該計畫書詳細內容。(網址:http://163.29.37.171/planMap/cityplan_main.aspx)
三、請貴公司刊登該區建物營業廣告時,應注意避免刊登可供住宅使用之相關訊息。以符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及第2項規定「&hellip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hell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