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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政令宣導:立法院三讀通過管理條例第24條之1、之2修正條文。
公文編號: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發表時間:2011/12/26 上午 10:58:22
 
※電子信函或傳真視同正式公文,請轉相關單位主管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會址:100台北市林森南路10號2樓之1 信箱:cthome66@ms35.hinet.net
電話:02-23582535 傳真:02-23582536
 
【政令即時宣導】
 
    在一片紛擾及爭議之中,立法院於本年12月13日完成三讀,通過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平均地權條例之修訂,正式為攸關居住正義之資訊透明化政策,亦即實價登錄制度揭開了序幕。
    對於不動產資訊透明化之推動,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向來持肯定之態度,但對於附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以下稱管理條例)第24條之1增訂案而並同增訂之管理條例第24條之2(規範雙方代理及仲介應盡義務),由於涉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之實際作業並會增加仲介調查義務,全聯會向來對此持反對之立場,故曾陸續帶領業者代表於今年9月面見行政院長、10月面見行政院秘書長及11月面見內政部長等強烈表達對於第24條之2應加以刪除的態度,甚至於12月李理事長與各大公會理事長續與國、民兩黨黨團召集人、吳育昇立委、徐少萍立委及柯建銘立委等多次聯繫,敦請其對本會表達之立場加以協助。
立法院基於政治考量通過了管理條例第24條之2的條文,雖刪除原先第6款「不得告知當事人他方願意接受之底價」之規定,但24條之2其餘條款仍然通過。
    而在此增修條文通過之際,可以預料接踵而來的將是提供買方「委託購買契約書」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增訂並頒布施行,上述變化皆無可避免。但無論如何,我們也必須體認由於法規範日趨嚴苛,故應及早調整我們的作業模式,並提升服務品質,始能符合法制,減少紛爭。
實價登錄之修法可預期是提供一個較透明化的交易環境,其實對房地產的漲跌並無直接影響,請本會業者不必過度恐慌,反而讓市場不確定因素降低並使房地產交易市場回歸基本面。
本次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修訂相關後續細則辦法,俟主管機關與業者商訂後,本會會即時傳達宣導。此外本會將致力於本業「營業稅降低」之法條修訂做出最大的努力,以利本業在合理競爭條件環境下永續發展。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二十九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立法院12月13日三讀通過修正條文
行政院版本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