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違規事項
罰則
一、應先簽訂委託契約書後始得刊登廣告或銷售。
◎一定要簽書面,不可只有口頭約定。
◎刊登時間應在委託期限內,過期應下架。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
經紀業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三、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 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