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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來函有關刊登不動產出售(租)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轉發會員公司。 | |||
公文編號:102118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3/9/9 下午 05:39:51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刊登不動產出售(租)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轉發會員公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2年8月30日北市地權字第10232493001號函辦理。
二、    地政函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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