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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來函有關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未同時接受買賣雙方當事人之委託,其執行業務是否適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2各款規定疑義案,轉發會員公司。 | |||
公文編號:102172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3/12/16 上午 11:53:58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未同時接受買賣雙方當事人之委託,其執行業務是否適用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2各款規定疑義案,轉發會員公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2年12月12日北市地權字第10214215000號函轉內政部102年12月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040974號函辦理。
二、    地政局及內政部函文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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