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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來函有關內政部為因應民眾需要修刪部分土地登記謄本種類格式,並自104年3月2日起適用一案。 | |||
公文編號:104031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5/2/26 下午 03:29:12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內政部為因應民眾需要修刪部分土地登記謄本種類格式,並自104年3月2日起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4年2月17日北市地籍字第10410773900號函轉內政部104年2月16日台內地字第1041301653號函辦理。
二、    地政局及內政部函文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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