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內政部函釋: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不溯及既往 | |||
公文編號:104102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5/8/3 上午 09:39:28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實施日前如受有委託銷售案件,於實施後是否須改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之疑義1案,轉發會員公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4年7月29日北市地權字第10413700400號函轉內政部104年7月24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40048940號函辦理。
二、地政局及內政部函文詳如附件。 |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