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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已公布「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收費標準」,請查照。 | |||
公文編號: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09/8/24 上午 11:27:52 | |
一、內政部已公布「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收費標準」,若向相關單位申請核發或補(換)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應繳納新台幣1,000元。若原證書加註延長有效期限時,需繳納加註費新台幣500元,煩請轉知 貴公司經紀人,謝謝! 二、依據台北市政府地政處95年6月8日北市地三字第09502370800號函轉內政部95年5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48685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