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有關「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13點解釋令 | |||
公文編號:106008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7/1/10 上午 09:55:37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13點「接通
自來水、電力管線及達成內線瓦斯管線可接通狀態所必要之相關費用」之解釋令一
案,業經內政部於105年12月29日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0084707號令發布,轉發會
員公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年1月5日北市地權字第10516332700號函轉 內政部105
年12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00847073號函辦理。
二、地政局與內政部函文詳如附件。  |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