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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以通訊軟體刊登銷售商品」之企業經營者應落實公告消費資訊 | |||
公文編號:106021 | 受文者:各會員公司 | 發表時間:2017/2/3 上午 11:52:33 | |
主旨:地政局來函有關宣導「以通訊軟體刊登銷售商品」之企業經營者應落實公告消費資
訊,轉發會員公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6年1月20日北市地權字第10630167900號函轉經濟部106
年1月9日經商字第10602400080號函辦理。
二、  地政局函文詳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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